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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工作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来源: | 浏览量:2801 | 发布时间:2020-02-17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工作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DLXD20GZHC01004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工作饮用水配送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为80万元,每个合同年度不超过40万元。

四、 采购数量 :1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供应期限

2020-2021年工作饮用水配送服务

自签订合同后2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2、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 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纳税;2、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6、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 2 17 日至2020 2 24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房)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2 28 1430(注:14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

十、 磋商时间:2020 2 28 1430分。

十一、 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 2 17 日至2020 2 24 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0203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38689559

传真:020-38689559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216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传真:020-81224719              

邮编:5101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联系电话:020-81224718


发布人: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217